中国邮政大数据平台Hadoop产品驻场运维服务等12项集中采购项目(包1:中国邮政大数据平台Hadoop产品驻场运维服务)谈判邀请书采前
中国邮政大数据平台Hadoop产品驻场运维服务等12项集中采购
(包1-包12)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大数据平台Hadoop产品驻场运维服务等12项集中采购(包1-包12)”(采购编号:0747-2660SCCZND25)项下的服务以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大数据平台Hadoop产品驻场运维服务等12项集中采购
(包1-包12)
三、采购编号:0747-2660SCCZND25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包1 | 中国邮政大数据平台Hadoop产品驻场运维服务 |
包2 | 中国邮政帆软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技术服务(基础服务) |
包3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服务网格关键组件软件维保服务 |
包4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服务网格关键组件维保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
包5 | 中国邮政921工程PaaS关键组件维保服务 |
包6 | 中国邮政921工程PaaS关键组件驻场运维服务 |
包7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微服务治理平台软件维保服务 |
包8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微服务治理平台维保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
包9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跨云软负载均衡驻场运维服务 |
包10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容器操作系统软件维保服务 |
包11 | 中国邮政桌面云平台软件维保服务 |
包12 | 中国邮政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公有云服务 |
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版)》第四条第(四)款“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中“5.采购在用的设备、信息系统、软件的维保服务,属于延续性伴随服务需求,且供应商不可替代。”适用情形。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包号 | 采购内容 | 拟邀请唯一谈判供应商 |
包1 | 中国邮政大数据平台Hadoop产品驻场运维服务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包2 | 中国邮政帆软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技术服务(基础服务) | 帆软软件有限公司 |
包3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服务网格关键组件软件维保服务 | 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包4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服务网格关键组件维保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 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包5 | 中国邮政921工程PaaS关键组件维保服务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授权代理商) |
包6 | 中国邮政921工程PaaS关键组件驻场运维服务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授权代理商) |
包7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微服务治理平台软件维保服务 | 杭州网易智企科技有限公司 |
包8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微服务治理平台维保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 杭州网易智企科技有限公司 |
包9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跨云软负载均衡驻场运维服务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授权代理商) |
包10 | 中国邮政技术中台容器操作系统软件维保服务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授权代理商) |
包11 | 中国邮政桌面云平台软件维保服务 |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包12 | 中国邮政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公有云服务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七、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孟庆宝
电 话:15321862126
电子邮箱:mengqingbao@sinochem.com
八、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日期:2026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