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福至新春”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公开询比公告

2026-11-03来源:采购平台

2027年“福至新春”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公开询比公告

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7年“福至新春”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2027年“福至新春”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

二、项目编号:YDYW-2026-011。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2027年“福至新春”全省联动年货礼盒招商采购,共分为4个合同包:

合同包

合同包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额上限(家)

包1

金融专享礼A

面条礼盒

2

包2

金融专享礼B

春节礼盒(休闲食品、海鲜干货、山珍礼盒等)

4

包3

年货伴手礼A

坚果、炒货、糖果、烘焙、方便食品等

8

包4

年货伴手礼B

山珍干货、海味干货

7

合计

21

上述供应商名额供采购人渠道部、金融部共用。为简化订货和结算管理、增强合作稳定性,本项目设置全省联动供应商名额上限,招满即止。

产品排除范围如下:

(1)采购人总部已有的大单品品牌原则上不纳入本次招商范围,包括:大窑、东湖、福临门、光明、海天、金龙鱼、龙大、鲁花、青岛啤酒、荣诚、三只松鼠、云南白药、臻味、泸州老窖、苏泊尔、荣事达、金九等。如相关品牌商已征得采购人总部同意参与公开招商,并将入围产品纳入采购人总部大单品运作的,可不受前述限制。

(2)无商品条码(国产商品条码为69开头)的非标准礼盒产品不纳入本次招商范围。采购人数智电商平台录入时须校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公版混装礼盒如无商品条码将无法录入系统。

四、采购内容:

合同包

合同包名称

采购内容

分档依据

价格档次(结算价/售价)

包1

金融专享礼A

面条礼盒

结算价

24元以下(含)

包2

金融专享礼B

春节礼盒(休闲食品、海鲜干货、山珍礼盒等)

结算价

100元以下(含)

240元以下(含)

包3

年货伴手礼A

坚果、炒货、糖果、烘焙、方便食品等

售价

100元以下(含)

100(不含)-200元(含)

200(不含)-300元(含)

300元以上

包4

年货伴手礼B

山珍干货、海味干货

售价

100元以下(含)

100(不含)-200元(含)

200(不含)-300元(含)

300元以上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响应并进行报价。响应多个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可合并编制为一份,但应在封面标明所响应合同包号及名称,并按合同包分别编制报价表及产品响应内容。(2)以上交货地点为各地市邮政分公司。(3)入围供应商应在保证质量的同时给予最优惠的价格支持。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本项目仅允许生产商、品牌商响应,可与其销售公司组成联合体,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三方合同。所有供应商均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响应的,另附联合体协议。

5.2供应商须按主体类型及生产方式提供食品许可资质:生产商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牌商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或品牌合法授权证明,自行生产食品的提供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自行生产的提供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以及实际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公司等实际从事食品销售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5.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1个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声明函。

5.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5.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5.10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5.11供应商承诺:若入围本项目,将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本项目相关费用均通过该邮储银行对公账户办理结算。(提供承诺函)

5.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生产商或品牌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为其指定的销售公司。①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5.1-5.11)”,并提供双方材料。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包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合同包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合同包响应的,相关联合体响应均无效。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⑤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1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5.14其他:若供应商为2026年“福至新春—五节联送”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项目编号:FJYDYW2025036)的入围供应商,且其在上一年度响应文件已就与邮政2026年合作协同度作出承诺的,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已妥善履行了上一入围年度的全部承诺。未能提供该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显示其未履行承诺、履行承诺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的组合:银行流水、加盖采购人下属各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结算发票、采购人出具的履约证明等;若供应商非上一年度已作出合作协同度承诺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须提供声明函说明其不属于该情形。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

6.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附1。

6.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加盖公章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及可编辑文档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53678669@qq.com):

1)营业执照副本;

2)缴费凭证扫描件或清晰截图;

3)《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2,须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或EXCEL版)。

(2)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2027年‘福至新春’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采购项目报名--**公司”)。

(3)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如发送邮件后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请及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

注:(1)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时所使用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因单位名称变更导致不一致,必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对于未获取采购文件而提出的质疑(异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

七、响应文件与样品的递交

7.1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生产大楼5楼开标室(具体位置:正门直行约100米后铁门右转至尽头)。

7.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1)现场递交:请于2026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直接递交至上述指定地址。

2)邮寄递交:接受邮寄快递、闪送或同城快送等配送方式。响应人须确保响应文件在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上述指定地址。送达时间认定:以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物流跟踪信息不作为送达依据。采用邮寄方式的供应商,请在文件寄出后,立即将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以电子邮件发送至:553678669@qq.com,以便核对。邮件主题建议格式为“公司名称+包号+快递单号”。响应文件包裹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响应人全称及所投项目包号。选择邮寄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承担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延误、丢失、损毁、寄送地址错误等。因上述任何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完好送达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7.3出现以下情形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4样品递交要求

各合同包均需递交样品,样品须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样品具体递交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

8.3查看、确认开标结果:开标结果现场确认及签字。若供应商现场未按规定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或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

邮  编:350011

联系人:林工、刘工

联系电话:0591-87317124、15980257958

电子信箱:553678669@qq.com

 

附1: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缴纳询比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行

银行账号:93501401300109666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询比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询比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 生产商     □ 品牌商     □ 代理商/经销商

是否联合体形式:□ 否      

□ 是   联合体成员:牵头方:              成员方:             

联系人

 

邮箱­

 

手机­

 

电话­

 

联系地址

 

开票信息

发票类型:□ 普通发票        □ 专用发票

公司名称

 

纳税识别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地址

 

电话

 

注:请供应商在缴纳报名费前自行确认是否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报名费原则上应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如以个人账户转账,仅可开具个人抬头发票,如确需开具单位抬头发票,请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说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