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聘请专项律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聘请专项律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聘请专项律所入围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聘请专项律所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T-ZB00286-2026
三、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疑难法律案件处置质效,精准压降专项经营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国有资产及经营合法权益,启动专项律所入库服务项目。
四、招标内容:聘请专项律所入围采购,服务周期为2年,预算金额20万元。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包1 |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与不动产权属纠纷、劳动人事疑难争议、大额欠费清收、疑难债权追偿、企业清算注销、行政监管对接及争议处置、重大侵权及资产维权等专项案件。 | 4 | 实行个案单独委托、一事一议、据实结算模式,所有专项诉讼、仲裁、复杂非诉案件费用单独核算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费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聘请专项律所入围采购)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职业道德良好;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常持续执业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能够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体现可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7.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2.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的投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审查将在评审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
1.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1.3上述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列明的全部资料;
1.4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列于A4纸扫描件或可编辑Word版);
2.本项目实行纸质版和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步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6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要求的材料按顺序全部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15598164096@126.com邮箱,通过审核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纸质版文件邮寄至投标人指定地点或到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文件费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40 0205 7353
行号:1041 9101 4056
支付完成后及时将电汇底单发送至以下邮箱15598164096@126.com,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3.4上述是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获取、支付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在开标现场拆封招标文件并唱标。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及签字。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火车东站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院
联 系 人:黄道尔计
联系方式:0471-698402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六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114127026K
联系人:边海龙
电话:15598164096
电子邮件:1559816409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