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30来源:采购平台

询比邀请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912201027952440161202607005。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保洁服务外包。外包范围:包括综合楼、生产楼相关公共区域,各公共卫生间、会议室、活动室等处,以及室外停车场、绿化带、柏油路硬化部分等。

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1)响应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询比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询比文件要求为准;若询比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审小组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响应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询比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响应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响应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询比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响应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响应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响应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成交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6.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进行合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64.07万元(含税),采购限制总价为60.87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已通过长春邮区中心党委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列邮政账,资金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承担。响应单位须报总价和单价,总价不可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且单价不可超过预算单价,否则视为废标。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预算表见下表:

标段

模式

外包预算

单价

(元/㎡/月)

数量(㎡)

数量(月)

两年合计(元)

1

室内保洁服务外包

2.70

5700

24

369360.00

室外保洁服务外包

0.113

100055

24

271349.16

合计

 

2.81

105755.00

 

640709.16

注:室内保洁(综合楼)不少于2人,室内保洁(生产楼)不少于4人,最高年龄不超过50岁;室外保洁不少于6人,最高年龄不超过55岁。以上配置为最低人员配置,响应人各岗位人员配置不得低于以上标准。否则为废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三)标包划分

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成交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1家。

注:(1)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60.87 万元,单价不可超过预算单价,投标人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超过预算单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近三年(2023年-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供应商不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十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五、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套300元,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询比文件费用为:300元/套。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注:1.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资料审核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2.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唱价时间后,工作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08月11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08月11日下午13:30:00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成璐、13756465583)。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八、唱价

(一)唱价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唱价,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二)唱价时间:2026年08月11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

(二)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四)查看、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唱价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唱价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3088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757535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成璐、胡海燕、王蕴青

    话:0431-81815311,13756465583

电子邮件:zc@rs-ztb.com

    名: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号:922002010011018894